遼餉 -中国文化史辞典
明末為籌充遼東軍餉而加派的田賦。萬曆四十六年(1618年),以向遼東用兵為由,按畝加派遼餉,經過前後三次增額,到泰昌元年(1620年),加到每畝銀九厘,一年得銀五百二十萬兩,相當於全國總賦額的三分之一以上。到崇禎末年,增至九百萬兩。
遼餉-辞源3
【遼餉】明 神宗 萬曆四十六年,以對 遼左用兵爲名,加徵田賦銀三百萬兩,謂之“遼餉”。此後年有增加,至 崇禎年間,歲達九百萬兩,搜括遍及民間,爲 明末大弊政之一。參閲 明史 食貨志二、神宗紀二,清 趙翼 廿二史劄記三六 明末遼餉勦餉練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