進奏-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
進奏ㄐㄧㄣˋ ㄗㄡˋjìn zòu臣子向皇帝獻議、報告。如:「如有嘉猷嘉謀,必進奏於皇帝。」
進奏院 -中国文化史辞典
官署名。唐朝藩鎮在京師置邸,即駐京辦事處,稱為上都留後院。大曆十二年(777年),改稱上都進奏院,簡稱進奏院。進奏院是各州鎮官員到京師朝見皇帝或辦理其他事務時的寓所,也是本鎮進京官員的聯絡地。進奏院置有進奏官,向朝廷報告本鎮情況,呈遞本鎮表文,向本鎮及時報告朝廷及其他各鎮情況,傳達朝廷詔令、文牒,辦理本鎮向朝廷上供賦稅事宜,凡本鎮不能擅自決定的大事,向朝廷請示裁奪。宋朝對進奏院的組織和職能加以改革,諸州各置進奏官,專達京師,由朝官兼領,隸屬於給事中,掌傳遞公文。這樣就改變了唐朝藩鎮通過進奏院窺伺朝廷,脅制朝廷的情況,使它成為削弱藩鎮勢力,加強朝廷對州郡直接控制的機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