斷事-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
斷事ㄉㄨㄢˋ ㄕˋduàn shì①決斷事情。《荀子.王霸》:「三邪者在匈中,而又好以權謀傾覆之人斷事其外。」《南史.卷四四.齊武帝諸子傳.竟陵文宣王子良傳》:「王融雖為身計,實安社稷,恨其不能斷事,以至於此。」②專為別人解決事情的人。《初刻拍案驚奇.卷二六》:「這個斷事,姓林名大全,是個福建人,雖然太學出身,卻是吏才敏捷,見事精明。」
斷事官-辞源3
【斷₂事官】官職名。北齊僧職有斷事沙門,掌斷處僧人犯佛教戒律之事。元代於中書省、大宗正府、樞密院、宣政院等設此職位。蒙語稱札魯忽赤,漢譯斷事官。分别掌管獄訟事務。明初 太祖置行樞密院,尋改置大都督府,下設有斷事官,總治五軍刑獄。後廢除。見 宋釋 贊寧 僧史略中 雜任職員、元 王沂 伊濱集十八 樞密院斷事官題壁記、明史 職官志五 五軍都督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