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-王力古漢語常用字字典
判 pàn
❶分,分開,分離。
《墨子·備穴》:
令陶者爲月明,長二尺五寸,六圍,中~之,合而施之穴中。
柳宗元《封建論》:
遂~爲十二,合爲七國。(遂:於是。十二:指春秋時代十二個諸侯國。)
❷區别,分辨。
《莊子·天下》:
~天地之美,析萬物之理。(析:分析。理:道理。)
❸評判,判斷(後起意義)。
唐庚《有所歎》詩:
是非已付漁樵~。(付:交給。漁樵:漁夫和打柴的人。)
判決。
柳宗元《段太尉逸事狀》:
太尉~狀辭甚巽(xùn)。(狀:狀紙,狀子。辭甚巽:言詞很恭順。)
❹高位兼低職或出任地方官(後起意義)。
《宋史·韓琦傳》:
除鎮安武勝軍節度使、司徒兼侍中,~相州。(除:拜官授職。侍中:官名。相州:地名。)
❺pān。通「拚」。豁出去。
《吴越春秋·勾踐伐吴外傳》:
一士~死兮而當百夫。
判-中華語文大辭典
判ㄆㄢˋpàn1.辨別;分辨。[例]~別|~定|~明。2.斷定;評定。[例]~斷|評~|裁~。3.判決。[例]~刑|宣~|審~。4.區別清楚;明顯不同。[例]~若兩人|~然有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