过-中華語文大辭典
同:
過过-诗词曲语辞辞典
过动词,送、给、交付等义。
▶杜甫《夏日李公见访》诗:“隔屋唤西家,借问有酒不?墙头过浊醪,展席俯长流。”此犹云隔墙送酒。
▶孟郊《自惜》诗:“倾尽眼中力,抄诗过与人。”
▶李山甫《柳》诗:“寻常送别无余事,争忍攀将过与人。”
▶牛娇《玉楼春》词:“雁归不见报郎归,织成锦字封过与。”三例中凡言“过与”,均犹言“送与”“给与”。
▶敦煌词《抛球乐》:“当初姊姊分明道,莫把真心过与他。”
▶又《鱼歌子》词:“五陵儿恋娇态女,莫阻来情从过与。”
▶张文成《游仙窟》词:“今朝若其不得,剩命过与黄泉。”以上则为交付义。
▶陈师道《临江仙》词《送叠罗菊与赵使君》:“过与后房歌舞手,轻盈喜色生颜。”
▶又《卜算子》词:“还把最繁枝,过与偏怜底。”
▶吕渭老《点绛唇》词:“过愁传怨,只许灯光见,张小山小令《折桂令》:“可喜娘春纤过茶。”
▶《元曲选外编》《调风月》剧二:“明日索一般供与他衣袂穿,一般过与他茶饭吃。”
▶又《拜月亭》剧二:“则我独自一个婆娘,与他无明夜过药煎汤。”用法均与上引杜诗相同。
▶《降桑椹》剧一:“我路见不平,将那年少的拉将过来,三拳两脚,过打死了。”此犹云“给打死了”。“过”有送义,“度”亦有送义,故二者可叠用为同义复词。
▶《任风子》剧三:“兄弟,咱宰一个牲口儿,与他个快性者;要往人口里过度的茶饭,打当的干净!”过”表示“送”“给”等义,在现代广东话里还可得到证明。鲁迅先生的《略谈香港》一文曾引用当时《循环日报》上巷督金文泰的一篇演说词,其中有几句是:“个份杂志,书面题辞,有四句集文选句,十分动人嘅。我愿借嚟贡献过各位。”演说系用广东话,鲁迅先生特地加注道:“概.=的。咚=来。过=给。”由此或可推见“给”与“过”只是方音的歧异,实际是一个词。另《敦煌变文字义通释》第四篇“过与”条亦收有此义。